一、招生原则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文件,坚持“计划招生、双向选择、户籍优先”的招生原则。
二、招生范围
招收本小区及周边社区符合招生年龄及要求的幼儿。
三、招生对象
1、年满3周岁(2014.9.1-2015.8.31)的小班幼儿180名。
2、年满4周岁(2013.9.1-2014.8.31)、5周岁(2012.9.1-2013.8.31)中大班插班生若干名。
四、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陆老师;副组长:韩老师、张老师、白老师
五、收费标准
1、保育教育费:2000元/月/生
2、伙食费:8元/天/生
六、招生地点
幼儿园一楼多功能厅内
七、招生流程及要求
(一)招生时间及条件
1、第一批:
(1)招生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20——11:40
(2)招生条件:
①孩子户口在江宁区龙眠大道文博苑内、文鼎雅苑小区内;
②本园二代教职工子女
③中国药科大学在编教职工的二代子女
2、第2批 :
(1)招生时间:2018年4月19日下午13:00—15:30
(2)登记条件:
①孩子户口在宜家国际公寓内
②中大班插班生
3、第3批 :(如第一第二批招完后,还有空额的数额信息将会在4月19日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报名名额按报名表发送邮箱的时间顺序进行确定,然后幼儿园进行已电话方式通知家长,并在4月20日下午到园办理手续,如果没有名额将不再通知第三批招生。)
(1)招生时间 2017年4月20日下午13:00——15:30
(2)登记条件:
①孩子户籍在江宁区附近社区;
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江宁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及(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一年凭证或工商营业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
(二)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符合以上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监护人在指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及孩子,还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原件,按规定的条件及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2、中国药科大学在编教职工二代子女,除了第1条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人事处证明及本人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携带第1条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携带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江宁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及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
4、中、大班插班生,按以上三条规定,符合哪一条即携带哪一项要求所需的材料。